12月4日,经法学院与鞍山市法学会、市司法局于博识楼A402联合开展宪法日活动。本次活动由学院法律协会会长王一铭主持,鞍山市法学会、市司法局一行3人、经法学院副院长邵玲、法律系主任蒋喆出席,法学2023级和其他专业共60名学生参加。
活动伊始,学生代表法学23班吴欣悦带领全体参会人员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。誓言声声,铿锵有力,彰显着青年学子对宪法的敬畏与尊崇。
经法学院副院长邵玲致辞。她阐述了宪法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地位,明确表示学院将不遗余力地加强宪法宣传教育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法治校园贡献力量。
学生代表法学23班陈禹廷指出,作为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新时代大学生应当以青春之我,践行宪法精神,传承红色法治基因,续写新时代的法治篇章。
最后,全体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模拟庭审,精彩的演绎增强了学生对宪法的理解,体会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庄严和神圣地位。在场人员纷纷表示,将厚植爱国主义情怀,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和积极传播者。
本次宪法日活动是深化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手段,更是培育具备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的新时代公民的关键举措,对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