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教职工:
依据财政部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110号)《辽宁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方案》(辽财采[2023]119号)等相关要求,对小额零星采购办公耗材品目的货物类陆续开展框架协议采购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适用框架协议采购的以上品目货物,均须通过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采购专区进行采购,其他渠道采购财务不予报销。
辽宁省财政厅在前期完成“复印纸品目”纳入框架协议采购后,近日新增“液晶显示器、碎纸机、多功能一体机、不间断电源等品目”纳入框架协议采购。具体操作可参考学校《关于复印纸等办公耗材品目货物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》(在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站“学校制度”下载)。招采中心后期将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实施进展情况,及时发布纳入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其他办公耗材品目货物。
联系人:刘军 电话:5928125
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财务处
2024年12月9日